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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地上建(构)筑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沥采2025013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21

项目概况

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地上建(构)筑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5013

项目名称: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地上建(构)筑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71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地上建(构)筑拆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0,71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地上建(构)筑拆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50,71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筑物分阶段拆除,每次拆除任务应自采购人通知并批准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完成之日起15天内完成验收,如遇变动,以采购人发出的指令为准。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工期要求完成拆除任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可参照磋商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地上建(构)筑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地上建(构)筑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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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

联系方式:0757-8558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公路平地段38号万成广场A座2008室

联系方式:0757-85753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话:0757-85753190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