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587-2511GZG10308发布时间:2025-04-08浏览次数:37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1 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91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参照资格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资格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见投标 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说明:① 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 采购代理机构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现金获取招标文件。(对公转账账户:① 户名: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达信支行;③账号: 800265887602010;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达信大厦 17 楼 1710)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达信大厦 17 楼 1710)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17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需以财政厅完成旧车报废审批通过为前提。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救护车
2.标的数量:2 辆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1
项目内容:救护车
单位数量:2 辆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910,000.00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改造方案经采购人确定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 有缺漏或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至 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14 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0-841842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达信大厦 17 楼 1708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0-83224833
电子邮件: gdxc@gdxczb.cn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8日